進行人流手術一個月后再次懷孕,家住義烏稠城街道的樓英(化名)在一診所拿了3粒藥流藥品服用,不想導致了并發癥。住院治療后,她將診所告上了法庭。日前,義烏法院對這起醫療過錯損害賠償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
藥流后導致并發癥
2004年10月15日,樓英發現自己人流手術一個月后再次懷孕,便到位于化工路的胡土蓮西醫婦科診所詢問,能否在診所里做人流手術。醫師胡土蓮對樓英進行婦科檢查后,讓她接受了兩天輸液抗炎治療。隨后,樓英詢問起減少人流痛苦的方法,胡土蓮就從別處拿了3粒藥流藥品米非司酮片讓她服用。服藥后,樓英出現陰道出血等并發癥。11月1日,她到義烏市婦幼保健院門診治療,診斷為藥流后殘留。為此,樓英入住婦幼保健院治療,7天共花費醫療費用2326.29元。事發后,樓英要求義烏市衛生局調解,但雙方因賠償數額意見不一,調解沒有成功。
去年6月,樓英將胡土蓮西醫婦科診所告上法院,要求對方賠償已收取的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其間,義烏法院分別委托金華正路司法鑒定所和廣福司法鑒定所,對胡土蓮西醫婦科診所是否構成醫療過錯進行了鑒定。廣福司法鑒定所認為:“服米非司酮片可以造成出血,胡土蓮醫生必須告知患者服米非司酮片可以引發陰道出血等并發癥,一但引發陰道出血要及時轉上級醫院進一步治療。由于醫患雙方都沒能提供就診時的病歷,因此難以認定胡土蓮診所完善了告知義務。”
診所沒有不妥之處?
樓英認為,胡土蓮西醫婦科診所的醫療行為造成了不應有的不良后果,不僅使自己經濟上遭受損失,還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損失。她要求法院判令診所退回已收取的醫藥費,賠償醫療費、誤工費及精神撫慰金等1.6萬余元。胡土蓮稱,樓英到診所并不是做人流手術的,不過是詢問上一次做過人流這次還能不能再做。她曾建議樓英去醫院治療,但對方卻稱到醫院做人流很痛苦,希望用其他方法可以減輕痛苦。因為樓英是自己多年的鄰居,她便建議服用米非司酮片并到醫院做清宮手術。后來,樓英還詢問了一位做醫生的親戚,對方告訴她可以服用。因為診所沒有米非司酮片,自己就到別處拿了3粒這種藥免費給樓英服用。胡土蓮認為,樓英稱在診所做人流手術不是事實,自己的行為沒有不妥之處,也沒有造成不良的損害后果。雙方發生糾紛后曾到衛生局協商解決,但由于樓英要求太高沒有達成協議。她要求法院駁回對方訴訟請求。
診所未盡告知義務
法院審理后認為,對于胡土蓮給樓英服用過米非司酮片的事實,雙方陳述一致。這起醫療過錯損害賠償糾紛案爭議的焦點在于胡土蓮給樓英服用過藥品后,是否盡到藥品可引發陰道出血等并發癥,出現癥狀后要及時轉上級醫院進一步治療的告知義務。
樓英稱,胡土蓮曾保證在她的診所就診安全;胡土蓮則認為自己曾建議樓英服用藥品后要到醫院做清宮手術。因為兩人對對方的陳述都予以否認,且都不能提供就診時的病歷,法院認為胡土蓮應承擔已盡告知義務的舉證責任。現在,胡土蓮沒能提供其已盡了告知義務的證據,金華廣福司法鑒定所作出的難以確定其已完善告知義務的分析意見正確,法院應予以采信。診所負責人胡土蓮雖出于好意,也沒有收取樓英的醫療費,但由于她沒有盡到告知的義務,給對方造成了一定傷害,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而樓英在訴請中要求的賠償數額過高,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賠償。最終,義烏法院一審判決:胡土蓮西醫婦科診所賠償樓英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5356.3元。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