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慰劑”:沒有特異的藥理作用
“安慰劑”指的是對當前治療的情況并無任何特異作用的物質或方法。換句話說,“安慰劑”指的是實際上無效,但由于病人確信有效,用后有助于緩解病情的一種藥物或物質。“安慰劑”對患者產生的作用或“效果”可高達30%~40%,甚至更高,通常認為是心理因素引起的,故現代醫學將“安慰劑”產生的非特異心理作用或心理生理作用稱為“安慰劑效應”。
通常,新藥在進入臨床應用之前,都要對新藥和“安慰劑”進行對照研究,將新藥的療效與并無任何藥理作用的安慰劑所產生的“安慰劑效應”進行比較,只有在確證新藥療效顯著優于“安慰劑”時,才表明新藥有治療價值。由于新藥和“安慰劑”的對照試驗常會由于觀察樣本的差異、不同的觀察指標以及觀察者的主觀意向而出現不一致的結果,甚至結論完全相反,所以,國家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在批準新藥進入臨床應用之前,要求研究人員對研究證據進行周密細致的評估;新藥進入臨床應用之后,還要繼續接受臨床實踐檢驗,以便發現新的不良反應和新的適應癥。
抗抑郁藥:治療作用優于“安慰劑”
腦科學研究顯示,抑郁癥與腦內神經細胞之間傳遞信息的化學物質如5一羥色胺、去甲腎上腺素、多巴胺等神經遞質以及皮質激素的功能失調有關。也就是說,雖然其間的因果關系還不清楚,但抑郁癥可能確有其生物學基礎。抗抑郁藥通過影響神經遞質的代謝,能改善神經細胞間的信息傳遞,發揮其抗抑郁作用。
19世紀50~60年代發現,三環類和四環類抗抑郁藥(如阿密替林、米帕明、氯米帕明、多塞平、馬普替林等)和單胺氧化酶抑制藥(如苯乙肼等)有顯著的治療抑郁癥的作用。臨床證實,這些藥物的治療作用優于安慰劑。當然,這些藥物也有較多的不良反應如口干、便秘、過度鎮靜甚至有些藥可能影響心臟傳導。
19世紀80年代,科學家研制出選擇性5一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該類藥物可發揮改善情緒的作用。由于其高度選擇性,大大減少了不良反應,尤其是無抑制心臟傳導的毒性,所以很快成為一線抗抑郁藥在臨床廣泛應用。現在,這類藥有5種:氟西汀、帕羅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蘭。它們在進入臨床應用之前都進行過安慰劑對照試驗,表明優于或顯著優于安慰劑。
其后,又陸續出現5一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雙重再攝取抑制藥如文拉法辛、度洛西汀;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藥如瑞波西汀;去甲腎上腺素和特殊5一羥色胺能抗抑郁藥如米氮平;去甲腎上腺素和多巴胺雙重再攝取抑制藥如安非他酮等。研究顯示,這些藥物有顯著優于“安慰劑”的治療作用,但也有一定的副作用。
總之,輕率地斷言抗抑郁藥都是“安慰劑”,顯然是不符合臨床實踐的。當然,也要避免夸大抗抑郁藥療效而導致的濫用現象。建議抑郁癥患者在醫生指導下合理使用抗抑郁藥,同時,用藥期間注意觀察不良反應,必要時就診。
最近,加拿大專家對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帕羅西汀和“安慰劑”隨機對照研究的一組報告進行再分析,結果顯示,帕羅西汀療效明顯優于安慰劑,說明此藥確有特殊的治療作用。但是,該藥也存在一些問題,如不良反應和激活自殺意念,常使總體有效性降低。
鑒于此,醫生建議:患者在使用帕羅西汀,獲得病情好轉又無明顯不良反應時,仍應繼續用藥,力爭痊愈,不可輕率終止治療。但是,當患者已經服藥而抑郁癥尚未改善時,家屬仍應對其自殺意念保持警覺。
近來,有一種議論認為:“抗抑郁藥有濫用趨勢,其療效被夸大,實際上不過是一種‘安慰劑’而已。”這種觀點讓一些抑郁癥患者感到困惑:“既然抗抑郁藥是一種‘安慰劑’,還有必要服用嗎?”要回答這個問題,還要從什么是“安慰劑”說起。